| 《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即将开始在贵阳市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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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03 11:16 文章来源:贵阳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6月20日召开了全省酒类生产流通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根据会议要求,贵阳市商务局制定了《贵阳市酒类生产流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拟于7月—12月期间,在酒类生产、批发、销售各个环节全面开展专项整治。
遵照《办法》规定,从生产酒类厂家到酒类批发及供消费当场饮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将按程序到市质监、商务部门核发、办理销售许可证及备案登记证。
实行酒类销售许可制度、备案登记制度、酒类流通溯源制度,使我市酒类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全面实现省政府提出的8个100%目标。
同时《办法》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无酒类生产、销售许可证的经营者采购或销售酒类;不得向末成年人销售酒类;必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禁止未成年人饮酒的标识;农民自产自饮或者自产自销白酒的,也要到当地乡镇人 民政府进行备案登记,不得超区域销售。《办法》的实施,对有效规范酒类生产、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合法权益,保证酒类消费安全,构建和谐贵阳,生态文明城市都具有积极意义。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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