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贵州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贵州贵阳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贵阳市商务局关于在全市商贸流通行业组织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通知
2008-09-01 08:58  文章来源:贵阳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处、室:
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黔经贸节能〔2008〕4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贵阳市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08〕13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各类商场、超市、商贸流通企业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以下简称节能灯)的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广工作的组织实施
按照全市本次推广工作的统一部署,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各类商场、超市、商贸流通企业节能灯的推广宣传工作。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节能灯的推广工作,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本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
二、推广的产品及数量
1、推广产品。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在我市由商务系统推广的节能灯主要是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具体产品的型号和规格、市场零售价、中标价、财政补贴后的实际购买价详见附件1。
2、推广数量。国家财政补贴推广节能灯的时间为三年。根据市节能办的分配,我市商务部门第一批承担节能灯推广任务5万只。我局根据各区(市、县)贸易流通业实际情况,对任务数进行了分配,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
三、节能灯购买流程
1、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用户在市节能办(市经贸委)领取《贵州省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大宗用户申购表》(可提供电子版),填写申购信息后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盖单位公章;
2、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将辖区内企业用户申购表统一送市商务局审核盖章;同时于每月12日、28日前,分两次将推广情况报市商务局办公室汇总后报市节能办。
3、企业用户根据审核后的申购表与中标企业签订《贵州省财政补贴高效照明推广大宗用户专用合同》,该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4、商务局职工到单位工会填写《贵州省中央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城乡居民用户购买登记表》,实行限量购买,每位职工限购10只。
附件:1、贵阳市财政补贴推广节能灯型号价格一览表
2、贵阳市财政补贴推广节能灯商务部门分配表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贵阳市财政补贴推广节能灯型号价格一览表

附件2贵阳市财政补贴推广节能灯商务部门分配表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抓重建 保民生”贵阳市保障市场供应工作情况    2008-08-28 11:17
我市组团参加2008中国(遵义)酒博会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    2008-08-27 14:55
对外承包工程成为带动我市进出口贸易发展的新亮点    2008-08-25 11:16
贵阳市商务局举办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专题讲座    2008-08-22 09:39
“抓重建 保民生”8月21日贵阳市场情况    2008-08-21 12:17
2008年7月贵阳市进出口贸易继续保持较高增长    2008-08-20 08:52
贵阳市与香港地区2008年7月份贸易简况    2008-08-19 09:49
1-7月贵阳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5.20亿元    2008-08-19 09:48
贵阳市即将出台《进一步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措施》    2008-08-19 09:46
贵阳市召开2008年外经贸口岸工作会议    2008-08-14 15:09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贵州省商务厅         联系人:章淼青 电话:0851-8665144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佳 电话:010-51651200-666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