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阳市商务局 贵阳市财政局关于家电下乡工作致全市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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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02 12:38 文章来源:贵阳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亲爱的农民朋友:
家电下乡工作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体现党和国家关心农民生活水平的民心工程,对于扩大农村消费和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为了让广大农民朋友更好地了解家电下乡,更好地享受到家电下乡工作给大家带来的实惠,现将相关政策告知大家,主要内容有:
一、补贴对象
具有贵阳市农业户口的所有人员,每户家庭每类产品可购买2台(件);在贵州省范围内的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均可享受财政补贴,不在我省购买的不能领取补贴。
二、补贴产品
1、目前可以购买的补贴产品:(1)彩电:单价2000元以下;(2)冰箱(冰柜):单价2500元以下;(3)手机:单价1000元以下;(4)洗衣机:单价2000元以下。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补贴产品还将逐渐扩大至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等。
三、补贴方式
凡农民在规定时间内(2009年2月1日—2013年1月31日)到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提出补贴申请并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均给予财政资金补贴。
四、补贴标准
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按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l3%给予补贴。
五、补贴资金申报及兑付:
(一)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购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
(二)申报补贴时应提供材料:
1、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
2、购买产品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应载明商品基本情况,并加注购买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4、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
5、购买人“政府涉农补贴专用存折”,没有专用存折的应及时到户口所在乡(镇)财政所联系办理。
(三)经区(市、县)财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市、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直接划拨到购买人专用存折。
六、注意事项
1、购买的补贴类产品必须是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公告的中标产品。家电下乡补贴类产品的外包装及机身都贴有家电下乡产品标识,请注意识别。
2、销售补贴类产品的网点必须是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公告的贵州省中标流通企业在我市商务部门备案批准的销售网点,凡未经我市商务部门备案批准的销售网点售出的家电产品均不享受补贴。
3、农民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应督促网点及时将购买产品标识卡号码及产品生产编号等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否则不能享受补贴。
4、关于家电下乡的具体产品型号、具体销售网点可登陆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http://jdxx.zhs.mofcom.gov.cn/index.shtml)查询。
5、各区市、县商务、财政部门设立专门投诉咨询电话。
云岩区商务局6577074 云岩区财政局6679248
南明区商务局5529622 南明区财政局5814225
乌当区商务局6841050 乌当区财政局6845684
花溪区发改局3626058 花溪区财政局3625395
白云区经贸局4616720 白云区财政局4616706
小河区经贸局3843008 小河区财政局3839810
清镇市发改局2522334 清镇市财政局2522347
修文县发改局2329309 修文县财政局2326759
息烽县发改局7721356 息烽县财政局7155027
开阳县发改局7221750 开阳县财政局7250109
金阳新区经发局4723122 金阳新区财政局7980255
家电下乡工作是国家扩大内需、促进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的真情关爱,希望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参与!衷心祝愿广大农民朋友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贵阳市商务局 贵阳市财政局
二00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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